关注灵活用工平台的涉税风险

数字化的发展催生了灵活用工的独特就业模式,促进了劳动者从“单位人员”向“平台人员”的转变。灵活用工具有工作时间、位置灵活性高、灵活性高的优点,能更好地满足供需双方的需求。目前,灵活用工平台发展迅速,但平台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税收风险问题,应予以重视。
根据灵活用工的运行模式,用人单位将专业人员的工资支付给灵活用工平台,然后由灵活用工平台支付给个人,并代收代缴相关税费。用人单位将工资支付给平台后,部分平台主观延迟纳税义务,减轻资金压力,加快资金周转。
电子化背后的虚构性带来了税收风险。越来越多的灵活用工平台通过网络将用人公司与专业人士匹配,完成业务,相应地出现了电子合同。数据电子化、会计会计电子化、业务场所虚构化、合同电子化等虚拟、无形、模糊的因素导致征收双方信息不对称,使得税务机关审计平台的纳税信息变得困难,产生相应的税收风险。此外,灵活用工平台还存在虚假开具增值税发票和委托征收相关税收风险。
对于灵活用工平台存在的税收风险,小编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应对。


一是加强税务管理和大数据建设,减少信息不对称。税源管理一直是税务管理的核心。税务机关主要通过纳税人申报获取税务信息。税务机关可以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高效便捷的工具,将税务机关获得的税务信息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进行比较,实时监控灵活用工平台的税务风险,实时监控异常现象。
二是加强发票管理,关注潜在风险。增值税发票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依据,发票是公司会计核算和企业利润核算的关键信息,也是灵活用工平台与其他主体开展商业活动所必需的。加强发票管理可以帮助税务机关有效了解灵活用工平台的财务信息,有效识别相关税收风险。同时,针对虚假发票的问题,税务机关应当对虚假发票的异常主动者和接收者进行相应的发票管理和大数据审查。
三是加强征收管理,减少“搭便车”行为。对于取得营业收入的纳税人,委托征收可以有效协助税务机关降低税源管理难度,减少未及时申请或其他问题造成的漏洞,但也会带来相关问题,如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征收协议的灵活用工平台涉及错误征收等。因此,要严格控制委托征收的满足条件,尽量将委托征收作为辅助工具,减少对这种方式的依赖;同时,税务机关应定期向有委托征收要求的灵活用工平台索取相关纳税信息。灵活用工平台需要积极、真实地配合,对长期纳税信用良好、正常纳税、征收的平台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
第四,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税收公平。在鼓励和支持新形式就业、共享就业等有利于灵活用工的新就业模式的同时,规范和完善法律盲点,如新形式就业保障、新形式就业税收问题、平台就业法律关系定性等,将成为未来政策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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