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是经济业务的预先安排,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预先计划和安排经营、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行为。
在实践中,一些企业的经营行为不仅涉及销售商品,还涉及提供加工维护服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件》,这种经济行为属于混合销售。采用价格分割法,商品和劳务分割,适用不同税率纳税。也就是说,将混合销售转化为兼营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案例分析:
a公司主要生产智能机柜,销售价格比较高,每台销售价格为20万元(销售价格包括5年的维护费,占销售价格的25%)。由于维护费包含在销售价格中,税法规定作为销售额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a公司将修理业务分为b公司运营的,b公司必须按税法规定的6%税率支付增值税。
分割前的增值税销售额=20*13%=2.6万。
分割后的增值税销售额=20*75%*13%+20*25%*6%=1.95+0.3=2.25万。
增值税节税=0.35万。
如果a公司不准备设立b公司的分割维护业务,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件实施细则》和《营业税征收增值税试点相关事项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维护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应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应分别计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不分别计算销售额的,应用税率或征收率
因此,在本案例中,a公司必须严格区分和计算合同、资金、物流等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的两项业务,以6%的税率计算应税服务的增值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