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好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适合小微企业的三种方法!
适合中小微利企业的三种方法。
关于税务筹划的思考。
用够了减少收入优惠。主要原材料和产品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可减按90%的税率计算收入。
假设某企业生产塑料制品,预计年销售收入150万元,税前扣除4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10万元。可以考虑使用废塑料作为生产原料。只要生产原料100%是废塑料,收入就可以减少。总收入135万元(150×90%),应纳税所得额降为95万元,即小型微利企业,节税18万元(110×25%-95×50%×20%)。
关于税务筹划的思考2。
充分利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优惠。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新购置设备、器具(指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假设一个企业今年预计有6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考虑扩大生产规模,采购机械设备500万元。一次性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降至100万元。作为小型微利企业,节税140万元(600×25%-100×50%×20%)。
关于税务筹划的思考。
加够扣折扣。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研发费用可扣除50%;如果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扣除75%;企业安置残疾人的,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可以100%扣除。
假设企业今年的应纳税所得额预计为600万元,可以考虑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只要R&D费用为334万元,扣除501万元(334×150%),应纳税所得额将降至99万元,即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如果是中小型科技企业,只需投入286万元R&D费用,扣除500.5万元(286×175%),应纳税所得额降至99.5万元,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虽然为残疾人的安置增加了100%的扣除额,但在实践中规划的余地相对较小。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适合残疾人;另一方面,目前残疾人工资水平不高。不过还是有操作空间的。
以上三种思路可以独立实施,也可以综合实施。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最佳的规划,才能充分发挥优惠叠加的最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