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平台发展的趋势

随着电子商务、实时物流、新媒体等多种新业态的出现和快速发展,出现了适合当前经济形势和新产业的灵活用工等新就业需求。

共享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也使得共享员工等灵活用工模式得到了广泛应用。据统计中心统计,2019年,中国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为8亿。

在疫情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灵活用工团队中,越来越多的个人开始成为自由职业者或副业。在这种趋势下,相关的灵活用工政策也相继出台

在新业态下,多部门发文支持用工模式,灵活用工模式得到广泛认可和支持。

鼓励和支持灵活用工平台的政策

疫情的爆发对全球经济环境和就业环境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了恢复经济,中国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就业、确保就业的政策,鼓励灵活用工。

鼓励员工共享等新型灵活用工模式的发展,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储水池的作用

2020年4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鼓励发展新的灵活用工模式,如共享员工,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储水池的作用。

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支持建立灵活用工、“共享用工”服务平台

2020年7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指出,支持微信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多元化自主就业和分时用工。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支持建立灵活用工和“共享用工”服务平台。

撤销对灵活用工的不当限制

2020年7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灵活用工规模大、空间大是稳定就业的有效途径。我们应该取消对灵活用工的不当限制,引导工人合理有序地运作。

支持多渠道灵活用工,十四项促进灵活用工的措施

2020年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采取14项措施促进灵活用工。强调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如个体经营、非日制和新的用工形式,是增加劳动者用工收入的有效途径,在拓宽用工新渠道、培育和发展新动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议拓宽灵活用工发展渠道,改善自主创业环境,加强对灵活用工的支持。

支持灵活用工,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机制

2020年9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加快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领域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的发布;支持灵活用工,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机制,促进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参与社会保障,提高保险率。

支持企业之间的共享用工

2020年9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支持企业之间的共享用工,并明确说明了共享用工期间的工资支付和工伤责任。

明确灵活员工从平台上获得的收入作为业务收入

2020年10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765号《关于从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等方面加大平台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的回复明确表示,灵活用工人员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虽未注册但在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性质活动的,其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应税项目。

允许灵活参加工伤保险

2020年11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提出了完善稳定就业、保障民生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制度;推动基层全面落实社保信息跨省共享、业务跨省通办;允许以灵活方式参加工伤保险。

灵活的员工可以自己支付社会保障

最近,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发布了关于向税务机关缴纳公司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自2020年11月起,企业员工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其中,明确的征收范围包括非雇员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障的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应该每月向税务机关支付费用,并在扣除日期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详细的扣除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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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有力的监管帮助灵活的就业平台规范化

随着灵活用工行业的蓬勃发展,灵活用工平台应运而生。灵活用工平台是企业与灵活用工者之间的联系,简单地说就是“公司”平台在满足社会就业需求的基础上,从业人员的方式有效地解决了企业和个人在灵活用工模式下的财税合规问题。

为了支持灵活用工平台的发展,各地采取了委托代收的方式,处理自由职业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然而,委托代收被滥用,一些平台在获得资质后,由于代收不合规、操作不合法等问题,灵活用工行业陷入混乱。有关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使灵活用工平台越来越标准化。

委托代收资格发放收紧,多个不合规平台被清理干净

2020年6月,河南省税务局通知要求对已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灵活用工网络平台公司进行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协议签订不合规、代理范围不明确等现象;

7月,海南省开展了清理整顿委托代收灵活用工平台的行动,终止了近十几个灵活用工平台的委托代收资格;8月,许多省税务局要求暂停发放委托代收资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不得以“共享用工”的名义进行非法劳务派遣

2020年7月22日,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行风办公室负责人吴礼舵表示,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不得以“共享用工”的名义进行非法劳务派遣,也不得诱使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避免用工责任。

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对灵活就业服务平台进行了全面调查

2020年10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对企业用工灵活性进行了调查。为了及时掌握劳动关系的变化,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相关政策,了解各灵活就业服务平台的公司动机、成本和税费,详细研究服务平台的主要运营模式、合作企业状况、涉及主要行业和职业以及存在的问题。

基于调查,要求平台上传书面调查报告,以便进一步分析情况。

灵活用工模式为企业带来更低的用工成本和更高的运营效率。一个好的灵活用工平台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

从国家对灵活用工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可以看出,灵活用工市场蓬勃发展,监管的不断干预也使得灵活用工平台越来越合规。灵活用工的航海时代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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