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两年里,相信很多人已经知道了大火的“灵活用工”,或者说对灵活用工平台并不陌生!疫情爆发期间,盒马、西贝等就业企业采用了灵活用工模式。这种操作的最终目的是大大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尤其是人工成本中税收高、社保负担重的问题。还有一点,众所周知,个人开票不要太难,尤其是开专用票。没那么容易。对于灵活用工平台来说,可以解决企业共同存在的痛点:无票支出,或者开票成本比较高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能有效解决,就会有很大的市场。问题来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灵活用工平台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
在灵活用工平台模式下,具有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委托代征资质,那么平台本身可以根据相对较低的税点为自由职业者代扣代缴涉及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同时还可以获得发票,实现审计征收下的所得税税前扣除。这种模式合理合法,也是相当提倡的。
灵活用工平台本身直接享受核定征收,这意味着它不需要审计征收。有没有税前扣除凭证并不重要,所以自由职业者不需要为他们开具发票,平台本身也不存在税前扣除发票的问题。
但在这种模式下,作为支付方,平台存在为自由职业者代扣代缴税款的问题。如果不代扣代缴税款,将面临50%到3倍的罚款风险。
从自由职业者个人所得税的角度来看,他们从平台上获得的服务费或劳务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这种模式,如果后期平台暴雷,个人和企业的损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与具有委托代征资质的企业相比,税务局和地方政府园区更喜欢第一方,这也是近年来灵活用工相关政策不断出台的原因,也是省市地方政府园区对灵活用工平台审核更加严格和完善标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