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重要的流转税,对增值税进行合理筹划,不仅可以通过“少缴税款”和“节税”来增加企业的现金流,而且也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一、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筹划。
1.按毛利计算。
五月份增值税改革后,当毛利率为18.75%时,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是一样的;当毛利润超过18.75%时,对普通纳税人而言,增值税负担要比小规模纳税人承担更多的税收负担,在毛利低于18.75%时,其税收负担要比小规模纳税人少。(18.75;3%和16%的比率)
事例:K公司A企业2018年6月销售收入75万元,购买价值65万元的服装。(以上价格均不含税)
为小型纳税人的A企业,2018年6月应纳税额=750,000×3%=2.25(万元)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2018年6月应纳税额=750,000×16%×650,000×16%=1.6(万元)
如果那样,A企业选择普通纳税人,将会少缴纳0.65万元增值税。
事例:K公司A企业2018年6月销售收入75万元,购入价值60万元的服装。(以上价格均不含税)
A企业是普通纳税人,则应纳税额=75×16%-60×16%=2.4(万元)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将会少缴纳0.15万的增值税。
A企业对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分析。
(75-65)/75=13.33%
(75-60)/75=20%
可以得出,按毛利率18.75%,作为选择标准,也可以是小规模选择。
2.按可抵扣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比例计算。
在可抵扣进项税额占销项税比例为81.25%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承担同样的税收负担;当可抵扣进项税额占销项税比例大于81.25%时,对普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要比小规模纳税人承担更少的税收负担,在可抵扣进项税额占81.25%的情况下,其税收负担要比小规模纳税人承担得多。
根据上述例子,得出:
(65*0.16)/75*0.16=86.67%
(60*0.16)/75*0.16=80%
可以得出,按进项所占比例的81.25%,也作为选择通用和小型化标准。
18年12月31日前,根据财税〔2018〕33号,一般纳税人可申请转至小规模国家税务总局办理手续。
K公司的供货商B企业,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企业规模不会过大增长,经营业务项目也不会有大的变化,公司属于私营工场型企业,和K公司的交易每年大约有800万,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普通纳税人,必然核算不准确,很难应付税务局的检查,此时可考虑将企业分为B1.B2两个商贸企业,各自作为独立的会计单位,销售额分别为350万和450万,如果是小型的公司,那么征收率是3%,那么在3%的税率下,可以缴纳3%。
3.考虑企业净利计划。
事例:K公司的C企业是一种纳税人,它想买一批货,从—一种纳税人手中购买,价格为70万元;而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买此货物,则价款为60万元,该货物的转卖价格为100万元。公司应该选择在小规模还是在普通纳税人手中购买商品?(假设:其他营业税附加为12%)
自-如纳税人购买货物,C企业缴纳的税款:
增值税率=100×16%-70×16%=48,000)
营业税附加=4.8×12%=0.576(万元)
公司所得税=(100-70-0.576)×25%=7.356(元)
净收益=100-70-0.576-7.356=22.068(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货物,C企业缴纳的税款:
VAT=100×16%-0=16(万元)
营业税附加=16×12%=1.92(万元)
公司所得税=(100-60-1.92)×25%=9.52(元)
净收益=100-60-1.92-9.52=28.56(万元)
此外,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税务局代开三点的特别票制,将进一步降低税收负担,分析可得:C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商品,能获得更大的收入。
二.价外费用的计划安排。
价外费用:指向买方收取的佣金.基金.集资费.回款.奖金.奖励.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包装费用.包件租金.储备费.高质量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收款项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但是以下各项不包括在非价外费中:
(1)受托人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代收的消费税;
(2)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①向承运人开具运输费用发票的;
②纳税人将该发票交给买方的。
(3)以下列方式代收政府费用或行政事业性费用:
①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物价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的;
②收付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收到的款项全部上交财政。
(4)
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
一种销售行为若同时涉及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商号与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作为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视作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但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对货物的销售收入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进行单独核算,并按销售商品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无增值税应税劳务之营业额,未经单独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销售收入。
1.出售自产商品,同时为建筑行业提供劳务;
2.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事例:同规定的设备和设计费总价一百万,D企业采购样机设备三十万,这样,D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100-30)*0.16=11.2万;在设置费用为40,在此情况下,D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40-30)*0.16+60*6%=5.2万。
思想:如果同时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业务,则应尽可能接近低税率。
四、特别销售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1.打折销售是指销售者在销售商品或应税劳务时,由于采购量大等原因,向采购方提供价格优惠。
思考:看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标明销售和折扣。
如在同-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和折扣,则增值税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为销售税;若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其财务情况如何,都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折扣。
2.以旧换新,即纳税人在出售时,折价收回同一类旧货,并以折价部分冲减货物价款的一种销售方式。
思想: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冲减购货价。
3.销售返利,是指商家在促销时规定,凡是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超过一定数量,都会按一定比例退回现金。
思想:退回的现金不能冲减销售收入,增值税必须按商品正常销售价格计算。
4.买赠方式,是指纳税人在出售商品时附送其它商品。
思想思想:企业通过买-赠-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赠与的商品属视同销售增值税,应计入增值税。
5.区分租金与定金,延迟纳税。
增值税包装租金及定金税法:
例如:暖通设备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销售1000台热泵设备,不含税价格为5000元,需要向经销商收取的热泵设备租金为116元。本年度可抵扣进项税额340000元。假设没有考虑其他因素,仅考虑增值税,E供热设备生产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
作为价格外费用的热泵设备租金,纳入销售税。
2018年6月应纳增值税=1000×[5000+116=(1+16%)×16%-340000=476000(元)
如热泵设备租金转为热泵设备租金:
1)假设包装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回收,并且不超过12个月,押金不纳入销售额中计税。
2018年6月增值税=1000×5000×16%-340000=460000(元)
这样的话,增值税就可以少交16000元。
2)假设包装物品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超过12个月,预计2019年7月可收回,需补缴增值税。
2018年6月增值税=10000×5000×16%-340000=460000(元)
增值税=1000×116÷(1+16%)×16%=16000元=16000元。
以上情形虽与筹划前应缴税款相同,但延长纳税时间,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五、增值税延迟纳税筹划。
实行这一计划,首先要明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出售货物,无论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已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日;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采用直接收款方式收货,货物被移交对方,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是既没有取得销售款或取得了销售款凭据,也没有出具销售发票,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取得销售款或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但先开发票的,开发票的那一天。
2.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为发货和办理托收手续的当天。
3.以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销售货物,是在书面合同中规定的收款日期,没有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规定收货日期的,为发货的当天。
4.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在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飞机等货物,是在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规定的付款日。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在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之日起,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之日。
6.销售应税劳务,即在收取销售款或在提供服务时取得销售款凭证的当日。
7.纳税人除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或销售代销货物之外,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为货物移送之日。
思想思想:推迟纳税期限,延期缴税,企业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F公司6月月结三项销售业务,货款总额达三千万元,其中第一笔五百万元,现金结算;第二笔八百万元,验收后付款;第三笔付款,一年后收款。
如企业全部采用合同直接收款的方式,则在该月内应全部计算销售额,并计提480万元(3000万×16%)的销项税额;如果对未收到货款不计账,则违反税法规定,少计销项税额4000万元;
构想:对未收税款800万、1700万元,延期缴税时间可通过与买方签订合同,约定收缴日期。通过赊销、分期收款等方式,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流动资金。
六、利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农业税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出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对农业生产资料的部分免税;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
2.增值税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
出售自产产品,例如再生水.翻新轮胎.由所有生产的废弃轮胎所制成的胶粉等,免征增值税。
3.为残疾人就业推行税务优惠。
1)由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2)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符合一定条件的,由税务机关对残疾人按单位实际安置的残疾人数量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限额。
4.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于非营利医疗机构自产自用制剂,免征增值税。
5.从2016年1月1日到2018年供暖期结束,供热企业为居民个人(以下统称居民)供热所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6.低税率增值税优惠。
普通纳税人出售或进口粮食.自来水.书刊等商品,增值税税率为13%。
7.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各级均出台了一系列地区性税收优惠政策,大多数开发区都出台了财政支持政策,如重庆、云南、江苏等地,税收优惠政策非常好。在低税区设立新注册公司,享受当地税收优惠,对重庆一个园区,入驻企业可享受40%-70%的保留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