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临时工、兼职工或代理人的招聘需求很大。最大的问题是,企业临时用工支付费用后,很难以正常方式取得发票支付费用,即企业存在实际费用已支付但未取得合理票据的问题。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目前市面上解决发票难题的方式
1、找其它企业开票:虚构经营业务、虚开发票冲减成本费用,冒着虚开发票未来可能被稽查补缴税款加征滞纳金加处罚款的风险,更有甚者冒着刑事责任的风险,税务机关一直在严打虚开发票。
2、企业索性不开发票:不计成本,得多付出比正常取得发票费用多得多的成本。
3、自己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得付出按劳务报酬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次年个税汇算清缴还得冒着个税合并征收提高税率多缴个税的风险。
4、虚列人工工资:得多负担社保费等(养老14%、失业2%、医疗保险5.5%、工会经费2%、残保金1.5%)。
以上四种企业都面临着巨大的风险,那有没有合规合法有效的解决办法呢?
有些,我们的解决办法:合理利用我国部分地区的税收优惠,灵活用工“按营业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利用政策优势为企业节税。
1、普通增值税发票:
有税务机关核准代征资格的单位代开普通发票:税费手续费按开票额6%收取,需提供灵活用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用工单位与个人签订用工协议。
2、增值税发票:
用人单位与人力资源网络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平台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在线招聘人员。用人单位按人员费向平台支付(税费)费,其中6%可抵扣增值税,开票金额为:支付人员费税费手续费。
事实上,灵活用工平台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平台,一方面可以为劳动者申报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可以为用人单位开具特殊票据,这对双方都更有利。更具体地说,灵活用工平台为企业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自由职业者匹配和佣金结算。纵观税收改革,灵活用工模式的出现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劳动力成本,不仅使就业方式灵活,而且使经济更加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