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一次,灵活用工≠劳务派遣!

许多企业应该熟悉相关的“灵活用工”。灵活用工在国内外的应用非常普遍。例如,我们常用的网约车和外卖就是通过灵活用工进行用工的,也是国家政策鼓励的合规、合法甚至用工形式。随着企业用工成本的上升,许多企业也将重点转向“灵活用工”,希望通过“灵活用工”降低公司用工成本,但对大多数企业来说,对“灵活用工”的认识仍存在一些误解。

今天,我们将逐一破解这些关于灵活用工平台的“谣言”。

01

再说一次,灵活用工≠劳务派遣

打开百度搜索“灵活用工”,对其定义指向“派遣用工”。

“劳务派遣”和“人力外包”是一般人力资源公司与公司的合作形式,是否与“灵活用工”相对应。根据传统的劳动关系,派遣或外包本身不属于“灵活用工”的范围。

因此,我国许多“灵活用工”平台和一些从事“灵活用工”服务的人力资源公司可能使用上述概念之一。上述概念与“灵活用工”有一定程度的相关性,但并不是真正的“灵活用工”。

主流解读认为,“灵活用工”是公司根据用人需求灵活按需聘用人员,企业与用人人员不建立正式全职劳动关系的用工模式。

对于企业来说,虽然“灵活用工”有助于企业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从长远利益有利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和提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灵活用工”也存在人员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因此,我们应该选择一个值得信赖的“灵活用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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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灵活用工不用交社保。不是!

​自去年以来,国务院发布了多份支持灵活用工和平台经济发展的文件,地方政府也跟进了政策发布和实施细则。

至于灵活用工的目的是帮助企业避免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障,那就更外行了。灵活用工是与企业建立商业合作关系,既不是劳动关系,也不是劳动关系,公司不需要为个人支付社会保障;如果劳动关系需要改变灵活的用工关系来避免社会保障,这是非法的。

此外,国务院《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用工的意见》指出,难以支付养老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暂停支付,充分表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作为个人合法支付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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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平台只开发票不招人?错得离谱?

更离谱的是,“灵活用工平台是用来开具虚假发票的”。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公司打着灵活用工的幌子,私下做着虚假的生意,但不能一蹴而就。

虽然市场上确实有一些灵活的用工服务机构为了占领市场,追求利益,故意使用“假外包”平台为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通过非法经营疯狂套利。在市场混乱中,公众误以为灵活用工是不合规的,认为灵活用工是帮助企业虚假开具发票,虚假成本避免税收。

希望大家能正确看待灵活用工,认识到中国之所以鼓励这种用工形式,是基于灵活用工在“生产关系”上的创新,高度契合5g时代和移动互联网下的各种新经济业态,也能有效赋能企业发展、人民创收和经济增长。随着社会认可度的逐步提高和“灵活用工”模式的加快普及,“灵活用工”有望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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