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计划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一、纳税人计划法。
1、纳税人不同类型的选择。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经营收入,按每个纳税年度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馀额作为应税收入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法人企业必须为其经营利润支付企业所得税。法人企业分配自然人股东利润时,必须支付个人所得税的20%。
2.纳税人之间的转换。
普通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者对增值税的征收,其计算方法和征收标准有很大差异。普通纳税人实行进项扣除,小规模纳税人必须以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缴纳增值税,不实行进项扣除。
3.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
税收法规定,房地产税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设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地产,将房地产定义为屋顶和围护结构,可以遮挡风雨,人们可以生产、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与房屋无关的建筑物,如围墙、停车场、室外游泳池、喷泉等,不属于房地产
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企业可停车场、游泳池等建设在室外,将这些建筑物的成本与现场、办公室等分开,在会计上单独计算,避免成为游泳池等合法纳税人。
二、税收基础规划法。
1.控制或安排税基实现时间。
(1)税收基础尚未实施。
(2)实现税收平衡。
(3)提前实现税收基础。
2.分解税收基础。
税基由重税形态转变为轻税形态,通过税基分解实现。
3.尽量减少税收基础。
法定削减总税收基础。
三、税率计划法。
1.比例税率计划法。
采用比例税率计划法,使纳税人享受低税率。
2.累进税率计划法。
防止税率上升:注意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累积税制的影响。
四、税收优惠计划法。
1.税收优惠。
特定产业、特定地区、特定行为、特定时期税收优惠。
2.税收优惠形式。
(1)免税(2)减税(3)免税额。
(4)征收点(5)退税。
(6)优惠税率(7)税收免除。
3.创造实施优惠政策的条件。
五、会计政策规划法。
1.分配安排方法。
无形资产摊销、公摊费用公摊、固定资产折旧、库存评价方法、管理费用分配。
2.会计报价编制方法。
有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有些项目不能正确计算,只能进行估算,因此在会计中,对于还在继续中、结果还没有确定的交易和事项,有必要进行估算。这样的会计估计会影响企业在特定时期计算的收益和费用,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
六、税收负担规划法。
税收筹划的操作平台是价格,其基本操作原理是通过价格变动、价格分解转移或逃避税收负担。税收筹划能否通过价格浮动来实现,关键在于商品的供应弹性和需求弹性的大小。分割的手法不拘泥,更加巧妙。
1.预扣税计划法。
纳税义务人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价格转移给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
2.税收后转移计划法。
纳税主体通过降低生产元素的购买价格、降低工资或其他方式,将其承担的税收转嫁给提供生产元素的企业。
七、资金重组计划法。
1.合并计划法。
也就是说,通过并购和资产重组手段,改变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所有权关系,达到减少税收计划的目的。
(1)企业合并可进入新领域、行业,给予新领域、行业税收优惠;
(2)收购大量赤字企业,乐于抵消损益,实现成本扩大
(3)企业合并减少相关企业和上游企业流通环节,合理避免流通税、印花税
(4)企业合并可能改变纳税主体的性质,如从小规模纳税人转变为一般纳税人,从内资企业转变为中外合资企业;
(5)企业合并可利用免税重组优惠政策,避免资产转让过程中的税负。
2.分立计划法。
分割是指某企业将现有或新设的部分或所有资产分割转让,分割企业的股东交换分割企业的所有权,依法实现分割企业。采用分割方法,可有效改变企业规模和组织形式,降低企业整体税负。
(1)分设一些纳税主体,形成有联系的企业集团,实行集团化经营,进行系统规划;
(2)企业分立,使企业在兼营或联营销售中的低税率或零税率独立经营,分别计算,减少税收;
(3)企业将适用累进税率的纳税主体分为适用低税率的两个以上纳税主体,税负自然下降
(4)企业分别增加了流通环节,有利于流通税的扣除和转让价格战略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