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借款合同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依法交税是交税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但是,我国税种繁多是众所周知的。因而,企业有时往往不知道哪些税款该缴,哪些税款不应缴,然后导致企业多缴税金,尤其是借款合同中印花税的交纳。今日小编为我们介绍关于借款合同中需交纳印花税和不需要交纳印花税的情况。

一、不必交纳印花税
1. 小微企业与金融安排签定的借款合同。”双创”政策下,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金融安排对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撑,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安排与小微企业签定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 企业签定的借款合同。主要包含:企业间签定的合同、企业与小额借款公司签定的合同、企业与个人签定的合同以及企业与第三方付出渠道签定的合同。因为上述与企业签定合同的安排并非金融安排,因而不需要交纳印花税。根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则,小额借款公司、第三方付出渠道等安排不需要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安排,因而企业与之签定的借款合同无需交纳印花税。
3.企业与金融安排签定的托付借款合同。凡署理业务中,署理单位与托付单位之间签定的托付署理合同,清晰署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则不需交纳印花税。

二、需要交纳印花税
1.企业向各类银行等金融安排签定的借款合同。
2.企业以融资租借方法向银行及其他金融安排签定的融资租借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则:银行及其他金融安排和借款人(不包含银行同业拆借)所签定的借款合同要交纳印花税。也就是说,企业与银行及其他金融安排签定的借款合同(包含与金融安排签定的融资租借合同、典当借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交纳万分之零点五的印花税。
企业与各类安排或渠道签定借款合同是常有的事,但是各种合同是否都需交纳印花税,企业一定要有满足的认知,做到依法交税的一起合理避税,为企业节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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