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法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一般有哪些方法)

1、利用费用扣除标准的选择进行税务筹划。
费用支付是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因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可能支付当期费用,减少应缴所得税,合法延长纳税时间获得税收利益。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分为三类:一类是允许据实全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提取的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专项资金,以及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第二,有比例限制部分扣除的项目,包括公益捐赠、业务招待、广告业务宣传、工会经费等。企业要控制这些支出的规模和比例,保持在可扣除的范围内,否则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第三,允许扣除额外的项目,包括企业的研发费用和残疾人安置支付的工资。企业可以考虑适当增加这类支出的金额,充分发挥其抵税作用,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允许实际扣除的所有费用都可以得到补偿,企业可以合理减少利润,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这些费用。税法有比例限额的费用应尽量不超过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应充分支付的超额部分,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入利润纳税。因此,必须注意各费用节税点的控制。
一般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法有哪些
2、利用折旧法进行纳税筹划
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失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成本中计入的价值。折旧的计入直接关系到企业当前成本、成本、利润、应纳所得税的多少。折旧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式,需要缴纳不同的所得税。所以企业可以利用折旧进行税务筹划。
缩短折旧期有利于加快成本回收,可以提高后期成本,从而提高前期会计利润。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延期支付相当于获得了无息贷款。此外,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尽可能将后期利润安排在优惠期内,也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总和法、双余额递减法等。不同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金额数量不一致,各期的成本也不一样,影响各期的运营成本和利润。这种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3.利用库存评估方法进行税务筹划。
库存是决定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和所得税有很大影响。公司所得税法允许公司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来确定发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选择不同的库存评估方法,会导致不同的销售成本和期末库存成本,产生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企业应根据不同的纳税期和盈亏情况选择不同的库存评估方法,以充分发挥成本的抵税效应。比如先进先出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普遍下降的趋势,可以降低期末库存价值,增加当期销售成本,降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延缓纳税时间。当企业普遍感到营运资金紧张时,延迟纳税无疑是从国家获得无息贷款,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先进先出法会虚增利润,增加税收负担,不宜采用。
4.利用收入确认时间的选择进行税务筹划。
不同的销售方式对企业资金流入和企业收益实现有不同的影响,不同的销售方式响,不同的销售方式在税法上确认公司收入的时间也不同。选择销售方式,控制收入确认时间,合理归属所得年度,可以在经营活动中获得延期纳税的税收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销售方式和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直接收款销售方式,收到货款或取得索赔凭证,将收据交给买方当天作为收入确认时间。第二种是收款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收入确认时间是发货办理收款手续的当天。第三种是信用销售或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企业收入确认日期。第四种是预付款销售或分期预付款销售,以是否交付货物为确认收入时间。第五,长期劳务或工程合同,根据纳税年度内完成进度或完成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可见,销售收入的确认在于是否交货的时间点,交货取得销售额或者取得销售凭证的,销售成立确认收入;否则,收入就没有实现。所以,销售收入策划的关键在于把握和调整交货时间点,每一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标准条件,企业通过控制收入确认条件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
5.合理利用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税务筹划。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公司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损失;即使下属公司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然没有节税效应,但可以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公司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的利润来弥补亏损。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公司亏损,应考虑分公司扭亏损的能力。如果短期内可以扭亏损,应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应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规划密切相关。但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应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低税率。
如果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的国家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相同的全面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在所在国家享受的税收优惠比分支机构多,一般可以享受东道国对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收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的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子公司的积累利润也可以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的国家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发生的利润与总部合并纳税。然而,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国内外机构的损益相互弥补。因此,如果分支机构在运营过程中出现损失,分支机构的损失将无法减少总部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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