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平台的十大乱象是什么?

近日,工猫新经济研究中心发布了《2020平台经济工猫解读报告》,揭示了灵活用工平台财税违规风险和十大乱象:

1.10万以上高收入人群被拆分发放;

2.平台公司委托服务方征收的部分税款被委托方截流未申报;

3.为了节省三四要素的认证成本或麻烦,平台方和委托方发放灵活用工的目标,导致人员信息虚假,难以申报个人所得税,存在故意逃税的风险。

4.前期风险控制不严格,财税咨询方为洗钱、传销、博彩、二清等违法行为提供便利。

5.故意将员工变成灵活用工,避免社会保障,追求灵活用工的门征核准政策或汇总代理发票。

6.将工种包装为低税率工种,以降低应税率。

7.故意追求低应税,个体户战略和临时税务登记被滥用

8.一些平台公司低估了财税成本和监管部门,混合了大量不合规业务,导致了新的市场风险和内部管理者的回扣。

9.在行业恶性竞争中,部分从业人员缺乏正确的目标群体,放低底价、诱导竞品公司业务员飞单或私人直销等挑战职业道德现象屡见不鲜。

10.部分服务机构打着“灵活用工、众包模式、财税清算服务”的幌子,虚开发票、转售发票、公转私账。

同时,对平台经济治理、监管机构和税务机关提出建议:

平台经济治理建议

1、加快立法,完善规则

行政监督和法律控制符合互联网时代的特点,传统控制不再适应互联网平台公司,应充分发挥互联网多样化、开放的特点和控制创新监督和法律,如灵活用工税收制度,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包括平台经济领域,如加强“避风港”原则。

2、建立健全灵活用工人员的保障

由于灵活用工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因此建立特殊的保障机制尤为重要。保障就业制度以社会保障和劳动法保护权益,灵活用工也应当有配套的保障机制。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险主要是农村社会保障、商业保险协助、频繁出行、即时物流等领域,联合保险公司开拓市场分期付款扣除模式,为在线叫车司机和骑手提供保障,成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体系的原型。

3、加强风险控制

加强平台经济领域的风险防控,如工猫税务协调制度,开放平台公司业务信息、税务机关征管信息、中间服务平台服务信息,逐步实现三方信息的确认和整合。

4、详细落地执行力

允许临时税务登记

平台经济自由职业者作为经营主体,注册个体户的可执行性较弱。建议平台经济自由职业者作为经营者参照个体户政策办理开票、纳税申报等税务业务,通过简单的临时税务登记。这样,基层税务机关的经营指令更加明确,业务收入申请与现行《电子商务法》和个人所得税新政策中的条款相匹配。

实行平台公司代征

大量自由职业者到税务机关纳税开票,在基层税务机关经营可行性低。建议参照农产品收购的经营模式,收购单位直接开具收购发票,即分包平台级公司取代这些自由职业者开具服务发票,直接申报纳税,处理委托征收范围窄的实际问题。

开放在线工商登记,允许绑定个人银行卡

自由职业者注册成为个体经营者的程序过于繁琐,只有临时税务登记,开放在线工商登记权限绑定个人银行卡方便登记和纳税。

灵活就业人员综合技能培训和执业资格培训

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来自农村,主要是体力劳动,学历低,综合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提高需求和问题,制定专业规范或纳入劳动部培训补贴制度,加强培训后持证工作。

假设旅游、即时物流、代驾、网约回收工等灵活就业人员具备抢救、消防等公共服务技能,社会服务效率将提高多个几何倍数,这将是社会服务的变化吗?

5、推进平台经济数字化、系统化

互联网是基础设施,云计算是公共服务,信息是生产要素。在平台经济治理模式的趋势下,工具正在向基础设施发展,基础设施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

6、建立灵活用工人群社会保障体系建立

灵活用工人口1.23亿,工业人员保险主要是农村社会保障,很少有商业保险协助。频繁出行、即时物流等领域的联合保险公司开拓市场分期付款扣除模式,为在线叫车司机和骑手提供保障,成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体系的原型。

以政府为主导的灵活用工人群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市场需求更加突出。

对监管部门的建议

1.建议使用“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作为个体经营者默认登记名称,以免去核名工作;

2.个体户作为无限承担经济责任的主体,建议基本信息撤销注册资本内容;

3.快速推进平台下属个体户以IP地址为经营地址的政策;

4.通过身份证照片信息自动识别和个人生物识别,结合以上三点,开通个体户快速注册注销渠道;

5.打开部门间数据屏障,允许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库直接获取个体户身份证变更信息和手机号码变更信息,取消个体户工商年检。

税务机关的意见:

1.建议直接用身份证号作为自然人纳税识别号;

2.建议通过税务部门后台数据库直接获取自然人月度增值税纳税信息,允许自然人按时纳税,按月申请,享受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多交税款,一键快速退税或以后保留。

3.建议简化个人所得税目,将经营所得纳入综合所得,避免混淆

4.建议充分利用税务机关的数据和信息,结合综合所得预缴方法,按累计预扣法统一预扣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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