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虚开发票的风险吗?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平台经济逐渐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百度、腾讯、淘宝、美团、滴滴打车等知名平台企业耳熟能详,数不胜数。由于灵活用工平台经济各大商业领袖迅速占领市场,商品零售、旅游、出行等关键领域基本被划分,新人无法在完美的人气中杀出一条血路,于是纷纷寻求差异化发展。很多平台公司都把目光投向了个体户货物运输、零散劳务服务等领域,各种平台企业和运营模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伴随着平台企业和运营模式的发展壮大,各种灵活用工平台的税收违法新闻也频繁发生。根据网络新闻:

2020年11月,北京某灵活用工平台被立案调查,有关负责人被警方带走,事故原因与非法融资洗钱有关;

2020年底,山东烟台警方破获全国首起灵活用工虚开发票案件。10个省份和15个城市联动出动了200多名警察,虚开发票金额达到13亿元。本案揭开了利用中国税收、地方投资优惠政策、委托代征等制度漏洞。,大肆骗取和逃离中国税收的黑色产业链;

2021年3月21日,某灵活用工平台发布紧急通知称,地方政府和税务局完善了灵活用工平台的控制,立即暂停了平台新渠道、公司签约、上线、发放。

上述只是冰山一角,但已反映出灵活用工平台存在的虚开财务风险:

B端客户委托灵活用工平台一般有两种运营模式。第一种方式是B端客户直接将项目外包给灵活用工平台,支付业务涉及的费用。灵活用工平台安排P端工作人员具体承接业务,并为其支付报酬和代扣代缴税款;第二种方式是B端客户有自己固有的P端工作人员,但P端工作人员不能为B端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普通发票。为了解决B端客户无法获得发票扣除的问题,B端客户和P端工作人员通过灵活用工平台建立合作支付关系:B端客户将业务

以上两种模式的区别在于,P端工作者是自己委托灵活用工平台还是B端客户“提前安排”。在实践中,税务机关会认为第一种模式中,所有的业务都是真实的,B端客户和灵活用工平台都有真实的业务,发票合规,合同符合业务本质,没有虚开的风险。第二种方式,税务机关一般会质疑B端客户与灵活用工平台签订的合同的真实性,进而质疑B端客户取得的发票的合法性。

如果灵活用工平台承担的业务属于上述第二种方式,将存在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的法律纠纷。但由于B端客户与P端工作者的业务内容、灵活用工平台向B端客户出具的发票内容、三方主体资金流入不同,这种方式也会有所不同。不仅仅是第二种方式,B端客户和灵活用工平台肯定有虚开的嫌疑。如有此类纠纷,公司必须及时整理业务信息,咨询专业机构,防止因与税务机关沟通不畅而被误认为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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