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个人所得税

税务筹划-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每个人都要缴纳的,也是国家主要税种之一。制定税收计划可以节省很多麻烦,也可以创造一定的收入。你知道如何制定税收计划吗?快来看看!
利益转换法:减少名义收入。
各级税率不变时,可以通过减少个人收入,使自己适用低税率,同时减少税收基数。切实可行的方法是与单位达成一致,改变其工资支付方式,即由单位提供企业住宿、车辆维修费等必要福利,这些都是员工的硬性支出,可以从工资中扣除。此外,企业还可以提供假日旅游津贴、员工福利等设施来减少个人工资收入。
基金法律:尽可能多地支付。
你可以支付更多的公积金。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市民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从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免税比例确定为12%。也就是说,员工每月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以内,可以从个人纳税收入中扣除。因此,高收入者可以充分利用公积金,补充公积金逃税。


在投资逃税方面:充分利用优惠。
运用各种各样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投资开展合理避税,主要运用的投资工具有国债、教育储蓄、保险产品和股票等。
设计所有权结构进行纳税计划。
关于个人技术出资的税收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日)规定,对技术出资实施新的税收制度,对技术出资暂时不征税,在转让股票时技术无形资产以评价值在企业中销售,同时股票转让所得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后馀额
以股票期权的形式鼓励新三板招牌公司的员工。
国家中小企业股票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授予本公司职工股票期权、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即职工获得股票激励后,暂时不缴纳所得税,获得股票转让所得时应纳税所得额
股票(权利)期权的获得成本由权利价格决定,限制股票的获得成本由实际出资额决定,股票奖励的获得成本为零。
本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票激励和技术股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
关于股票激励和技术入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日)
个人转让新三板招牌公司的非原始股票收入,自2018年11月1日(包括)以来,暂时免除个人所得税。
非原始股票是指个人在新三板上市后获得的股票,以及从上述股票衍生而来的送货、转让股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证券监督会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票转让系统公司股票免除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现在有关问题的通知如下
在上述激励措施下,新三板招牌公司回购员工所有权,暂时免除个人所得税。
不需要缴纳任何税费,也不需要缴纳社保所得。
税务总局第089号令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以下补助金、津贴和津贴不属于工资、工资性质或纳税人本人工资、工资项目的,不应征税。
1.独生子女津贴;
2.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年终纳入基本工资总额、津贴补贴差额,对家属实行补贴。
3.育儿津贴。
4.差族费补助金、误食补助金。
《中央和国家机关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日):第20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
5.员工福利费。
关于确定生活费数额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国税发行[1998]155号)
一、上述津贴是指由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引起的纳税人或其家属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向这些人支付临时生活困难津贴,这些人可以领取津贴或工会经费。
二、以下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的,应纳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的福利、工会经费向个人支付的各种补助金、补助金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向公司员工支付的人有津贴和津贴。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宅、电子计算机等非临时生活困难补助性支出。
一定量的养老金收入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充收入免除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1]157日)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所得(含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金及其他补助所得),其所得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的部分,按《国税总局关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得的经济补偿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放[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所得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可以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三、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布破产,企业员工从该破产企业获得的一次配置费用收入免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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