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速度呈现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的趋势;经济发展结构呈现从大规模、大规模增长向质量、效率集约增长的模式。
那么什么是灵活用工平台呢?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定义,学术和实践上也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因此,五年前的“灵活用工”可能与现在的“灵活用工”不同。
我们暂时将“灵活用工”定义为所有不同于标准化劳动关系的就业关系。与标准化劳动关系相比,“灵活用工”在建立、履行、变更、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方面具有相对的灵活性。
不可否认,自2015年以来,灵活用工越来越受欢迎。在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以灵活用工为核心业务上市的公司数不胜数。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将灵活用工推向了发展的高点。除了传统的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共享就业、平台就业、新业态就业、小微合同就业、众包就业、自雇就业等概念外,从国家到地方的各种相关政策也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就业领域。提供灵活用工服务的企业逆势增长。
同时,它涉及法律关系、管理关系、薪酬关系、结算、财税关系等不同因素的结合。因此,对灵活用工中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的研究尤为重要。灵活用工的核心是在合法就业的基础上,寻求实现“三能”的解决方案,即人员进出、岗位上下、工资增减,实现员工灵活用工、企业成本控制与企业绩效的有机平衡。
企业就业的主要矛盾从不断增长的弹性用工需求与落后的刚性组织结构之间的矛盾转变为员工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和工作需求与不平衡、组织发展不足之间的矛盾。标准化的灵活用工代表了现金生产力。马克思曾经想象过的理想社会是“自由人的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