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会的用工需求,有各种各样的用工形式,如常见的全日制和兼职用工形式。后来,新劳动法增加了“劳务派遣”的用工模式,灵活用工平台也越来越受企业的欢迎。
全日制就业方式——指最常见的规定劳动时间(每日工作时间)、劳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方式;
非全日制就业方式——是指以小时工资为主的用工形式,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平均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岗位需要,派遣合格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新用工方式。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共享经济逐渐成为一种新的商业形式,共享服务模式诞生,如:网络名人锚、滴滴旅游、外卖众包、在线教育、微信业务代理、家政平台等新就业模式已进入公众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需求和背景下,产生了一种新的用工模式——灵活用工。
六种灵活用工模式:
1)劳务派遣
2)非全日制
3)实习生
4)兼职代理
5)退休返聘
6)业务外包
灵活用工政策支持:
2014年以来,国家大力倡导“大众创新创业”。鼓励个人和小团队创新创业,激增用工需求,扩大灵活用工市场规模。
灵活用工模式独特,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使个人以更灵活、更高的收入建立业务合同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开展灵活用工业务后,给企业带来了哪些变化?
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时间安排调整工作模式,如滴滴司机、外卖骑手、网络名人锚、教育培训平台兼职人员等。这种灵活、灵活、自由的工作模式是灵活的用工。同时,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经营情况和市场需求调整就业人数,实现双方之间的灵活性和自由。
其次,规避用工风险。
灵活的用工模式满足了我们以前不能完全满足的员工的需求。例如,解决一些不想签署劳动关系的临时人员的临时需求。按照不合规的就业方式提供临时工,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最后,降低劳动力成本。
企业和劳动者从传统的人力资源模式转变为灵活的用工模式,从劳动关系(用工模式)转变为商业合同关系(合作模式)。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生产经营纳税人和临时经营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略)。
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和平台公司(这个平台公司必须具备代收委托资格,比如工蚁宝)签订外包合作协议,公司将业务全部发包给平台,然后灵工电签服务协议。灵工完成承包任务后,平台会帮助公司进行财税结算,所有费用都会通过平台进行。
而且,灵工不需要成立个体工商户,就可以临时从事经营行为,享受财税优惠。企业不仅高效支付灵工费用,集中管理人员,还可以获得平台公司的增值税专用票据,可以作为抵扣,列支成本,完全合法合规节税,大大降低了企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