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平台税点

灵活用工平台的税点因收入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异。全国灵活用工十大平台中,对于灵活用工平台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20% 的比例税率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时根据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3% 至 45% 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则适用 5% 至 35% 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税率需根据当地规定和平台协议确定。
例如,企业通过用工平台进行灵活用工,平台内个人可享受个体户税收政策,对个税进行减免或者核定征收减征。企业与平台存在合同关系,由平台开具发票给企业。
灵活用工结算平台(普票模式)中,平台给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个人在平台内享受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税收优惠核定征收个税仅有 0.5~3.5%,综合成本仅有 3.5%~5%(含个税)。


灵活用工平台开具 6% 专票的税费成本方面,首先平台给企业开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为 6%,附加税为增值税的 12% 即 0.72%(部分偏远地区为 10%),加上印花税跟水利基金约合千一,总共合计税费成本是 6.81%。但平台把税先交上去后,地方上会将地方留存的一部分税费返还给灵活用工平台,所以平台合理的收费区间是在 7%~8% 之间。企业跟灵活用工平台合作,服务费的费率是 7%,结算 100 万给自由职业者,企业公对公支付给灵活用工平台 107 万元,平台给企业开具 107 万的 6% 的增值税服务专票,企业实际支出成本不到 1 万,综合税负率在 1% 以内。
按照灵活用工收费 5.5%(税费 + 0.5 – 1.5% 个税),通过灵活用工下发 100 万,平台充值 105.5 万,同时可抵扣部分税金。
灵活用工平台模式下,个人工作室服务方案中,自由职业者通过灵活用工平台认证成为个体工商户,成立工作室,通过工作室缴纳个人所得税,综合税率 6% 左右。
总之,灵活用工平台税点较为复杂,不同情况税点有所不同。

首页
税筹方案
留言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