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平台是一种企业人力资源配置的创新模式,在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方面可以通过以下多种方式实现:
一、增值税方面
取得合规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灵活用工平台通常可以为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企业通过灵活用工平台雇佣自由职业者完成工作任务时,如软件开发、设计服务、文案撰写等。平台会根据服务费用为企业开具发票,企业可以将这些发票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例如,企业支付给自由职业者的设计服务费用 10 万元,若取得 6% 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 100000×6% = 6000 元,从而减少增值税应纳税额。
对于一些零散的、难以从个体劳动者处取得发票的工作,灵活用工平台能够统一开票,确保企业的成本支出都能在增值税计算中得到合法的扣除,解决了企业因无法取得发票而导致的税负增加问题。
调整业务模式适用低税率
有些灵活用工业务可能涉及不同的应税服务类别。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业务,将部分原本适用高税率的业务转化为适用低税率的灵活用工服务。例如,将传统的 “雇佣员工提供运输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 9% 税率)部分转化为通过灵活用工平台雇佣个体司机提供运输服务。如果这些个体司机通过灵活用工平台以 “物流辅助服务 – 货运代理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 6% 税率)的形式提供服务,在符合税法规定的情况下,能够降低增值税税负。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成本费用列支增加扣除额
灵活用工模式下,企业支付给灵活就业人员的报酬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列支。以一家营销公司为例,企业通过灵活用工平台雇佣了一批兼职销售人员。支付给这些兼职人员的销售提成共计 50 万元,这 50 万元可以作为销售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则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500000×25% = 12.5 万元。
而且灵活用工能够使企业根据业务淡旺季灵活调整人力成本。在旺季增加人力支出,这些支出都可以作为成本扣除;在淡季减少人力成本,避免了固定员工闲置带来的成本浪费,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综合税负。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一些地区对于灵活用工平台或使用灵活用工模式的企业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例如,某些地方政府设立的经济开发区或产业园区,对入驻的灵活用工平台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免或财政返还等优惠。企业通过与这些享受优惠政策的平台合作,间接获得税收利益。假设企业通过在有税收返还政策的平台进行灵活用工,平台所在地政府对平台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地方留存部分的 50% 返还,平台企业将这部分优惠部分让利给用工企业,也能降低企业的实际税收成本。
三、个人所得税方面(间接降低企业成本)
由平台代扣代缴降低税务风险
灵活用工平台通常会负责代扣代缴自由职业者的个人所得税。这样可以确保个人所得税的合规缴纳,降低企业因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面临的税务风险。例如,企业如果直接雇佣个人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可能会面临罚款等税务处罚。而通过灵活用工平台,企业可以将这一责任转移给平台,避免了潜在的税收风险成本。
优化个人所得税税负结构(对自由职业者有利,间接影响企业)
灵活用工平台可以利用税收政策合理规划自由职业者的收入纳税。比如,将自由职业者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经营所得等不同方式进行划分纳税。在符合税法规定的情况下,对于一些自由职业者来说,经营所得可能适用较低的税负。当自由职业者税负降低时,企业在与他们协商报酬时可能会有更灵活的空间,间接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