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障费用将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对于一些企业来说,通过合理改变用工方式,选择灵活用工平台来应对社会保障税收带来的成本压力,是一种可取的方式。
企业要进一步减轻税收压力该怎么办?
每个企业都在积极研究降低成本的路径,纳税筹划在日常运营中是必不可少的。合理的纳税筹划一般有两个方面。
首先,积极运用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双软技术先进服务企业的所得税可以减征15%的税率,也可以在山东、江西、江苏、上海、河南等税收洼地设立新公司,享受一定比例的地方留存奖励和帮助。总部的经济投资方式对在该地区设立的有限公司提供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奖励和帮助。根据地区不同,支持力度也不同,一般按当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财政收入的50%-70%进行奖励。或者设立个人独资享受该地区税收洼地的核定征收政策,按照综合税率计算。
二是利用企业组织的形式进行纳税筹划,以及企业日常经营中的监督、管理中的纳税筹划。
如何在合理节税的同时,规避财务风险是一门学问,灵活用工也在今年的税制改革中凸显出来。作为税制改革的核心,这一轮改革并没有触及个人劳动收入的清目,而是保留了你工作收入的清目,比如工资收入、劳动收入、报酬收入。
劳动收入的多样化仍然保持着原有的类别,在此基础上,劳动收入仍然保留着。个人支付劳动收入仍然是允许的。对于个人来说,允许有多种劳动经济来源。对于企业来说,不与劳动者有常规的劳动关系,降低社会保障缴费,可以降低成本。
具有灵活用工特点的工作时间,
从工作地点到工作技能等多个方面,更注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求的精确匹配。
如今,供需条件越来越细微,公司的用人需求越来越精准,成本越来越高,应聘者对工作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灵活用工的特点是完全满足双方的需求。
公司获得技能型人才,成本较低;工人可获得不同场景切换的工作环境和自由时间安排。
以劳务关系和经济合作关系为主,与传统的非标劳务关系有很大不同,如劳务派遣、全风险外包和非日制劳务,这是一个完全非劳务关系的概念。
虽然属于非标劳务关系,但灵活用工仍将给予相应的保障。只有灵活用工关系中的“意外”和“支付”得到保障,灵活用工的基本条件才能得到保障。
灵活用工不等于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人力资源公司与企业之间的一种合作形式,其方式与新产品就业是否有对应性,因此不在灵活用工范围内。
灵活用工是一种新的用工方式。公司和个人是由两个核心要素驱动的。对于企业来说,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灵活用工有助于节省人力成本,缩短招聘周期,提高人才保留率和岗位匹配率,转移就业风险,实现业务灵活配置,从而降低综合就业成本。对于个人来说,新一代员工更注重在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分享经济时代也给个人带来了更多自主选择工作的权利。
比如公司支付500万元的工资,在平台上支付,增值税6%,个税1.5%,附加税0.6%,平台服务费1%,综合税8.56%,那么企业支付542.8万元的税费和服务费到平台账户,平台核定扣除税后支付给个人,平台支付企业6%的专用票。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的税收政策,比如个人独资核定征收、税收奖励援助、自然人征收等。,可以联系我,直接连接国家税务园区的根源,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