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平台的个税缴纳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灵活用工人员从平台获取的收入可能涉及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两大类。对于劳务报酬所得,如设计、咨询、讲学、录音、录像、演出等,由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或个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时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税款多退少补。
对于经营所得,灵活用工人员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虽未注册但在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性质活动的,其取得的收入属于 “经营所得” 应税项目,“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由纳税人自行申报,按年计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灵活用工平台通常会提供代扣代缴服务。例如,比安灵工等平台会根据个人的收入情况,代扣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并按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缴纳,个人就无需自行前往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缴纳,大大简化了流程。同时,灵活用工平台通常与多地政府签订委托代征协议,能对劳动者视为个体工商户进行核定征收,税负非常低,通常月收入 10 万元以下,个税税负只有 1.5% 左右。灵活用工平台合作代扣代缴用工者个税,依据用工者的实际收入状况及相关法规,依法计算并代扣个人所得税,随后将税款上缴至国家税务机关,还会向用工者出具个人所得税的代扣凭证等相关税务文件。企业通过品为企服等平台,将部分业务外包给自由职业者或个体工商户,可以将原来的工资劳务所得转变为个人经营所得,享受核定征收政策。采用灵活用工模式的公司通过品为企服平台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票,可以计入综合成本,帮助企业减少一定的成本,减轻税务压力。平台会按照国家规定,协助企业和工作者规范报税流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确保个人依法纳税,同时也使企业支出的每笔费用都有合法凭证,避免因发票问题引发税务风险。